全省首倡!成立涉未成年人刑事、治安案件专办组,“三维度”分类分级差异化处遇
“未成年人犯罪不能一刀切,要区分年龄、案情等具体情况差异化处理。尤其对待治安案件中的未成年人,更要全方位加强检警协同。”拱墅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王鹭颖说。
5月15日,发函倡议公安机关设立涉未成年人案件专办组。5月26日,双方联合出台《关于在涉未成年人刑事、治安案件中全面加强检警协同的若干意见》,就涉未成年人刑事、治安案件的信息共享、侦查监督、帮教跟踪和分级处遇等工作加强检警协同,《意见》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身心特点、情节轻重、年龄阶段等进行三个维度的分类分级、差异化处遇,推动涉未案件侦查环节专业化办理,助力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大格局。
成立专案组,
构建涉未案件专办司法一体化
区公安分局在法制大队、派出所、刑大、巡特警、禁毒等部门各确定1至2名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善于思想教育的民警专门办理涉未刑事和治安案件,强化落实未成年人案件一人一档保密封存和“一站式”询问等特别程序。搭建涉罪、罪错、临界、被害和困境等五类未成年人信息共享机制,畅通检警帮教救助“绿色通道”。
涉罪、罪错、临界、被害人、困境等五类未成年人具体如下:
(一)涉罪未成年人。即已经构成犯罪的未成年人。
(二)罪错未成年人。即已经触犯刑法但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而不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
(三)临界未成年人。即被行政处罚的未成年人。
(四)未成年被害人。主要指刑事、治安案件中的未成年被害人。
(五)困境未成年人。即因父母服刑、重病等原因造成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
制定“处遇码”,
建立分级处遇制度
综合违法犯罪行为轻重、危害行为后果、日常品行和家庭监护能力等因素,将涉罪、罪错、临界未成年人分别纳入红、橙、黄三级动态“处遇码”管理,根据“码色”精准实施阶梯式实体处遇措施。联合公安、帮教机构搭建“处遇码”信息平台,开发应用微信小程序,及时共享帮教情况、现实表现等信息。家长可手机登录平台,全程参与、监督和反馈帮教效果,实现司法、家庭、社会三方保护有效衔接。
细分年龄段,
完善分层帮教疏导机制
区分未满14周岁、14至16周岁、16至18周岁三阶段的不良、触法、犯罪未成年人,结合具体案情、家庭背景和教育挽救可能性等情况,“因需、因材”开展跟踪帮教、训诫教育和心理辅导。整合所在学校、心理机构、相关部门等力量,着重对治安案件中的高危未成年人和被害人分层强化教育矫治、监护管教、保护救助。联合开展普法宣传,加强源头治理,强化低龄犯罪预防。
全心全意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编辑 | 王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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